| 道路所工作职责 |
| 1. |
组织实施对市管道路桥梁巡查管理工作,及时发现、制止擅自损坏道路桥梁的不法行为,并协助处市政设施管理监察大队对擅自损坏道路桥梁行为的查处。 |
| 2. |
组织实施对市管道路、桥梁运行状况的检查,及时修复破损的路(桥)面和人行道,按期完成处下达的道路桥梁养护维修计划任务,确保市管道路、桥梁设施完好。 |
| 3. |
强化设备管理,保证养护维修机械、设备的完好,随时为养护维修提供保障。 |
| 4. |
贯彻《安全生产法》,落实安全责任制,强化安全管理,组织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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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5. |
带好职工队伍,强化技能培训,不断提高养护维修水平。加强法制教育和廉政建设,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,提高行政效能,扎实推进三个文明建设。 |
| 6. |
负责上级领导和机关赋予的工作任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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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 联系电话:0555-2496657 |